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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元旦期间市场风险控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2-25 17:40:39 阅读(1183) 作者:

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各位投资者:

2019年元旦临近,根据交易所通知,2018年12月29日至2019年1月1日为节假日休市。2018年12月28日当晚不进行夜盘交易,2019年1月2日所有期货、期权品种集合竞价时间为08:55-09:00,1月2日当晚恢复夜盘交易。经公司研究决定,对休假前后部分品种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幅度限制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上期所品种:

若2018年12月26日未出现单边市,当日收盘结算时起:

石油沥青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4%,自2018年12月28日交易时起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7%。

燃料油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维持15%,自2018年12月28日交易时起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7%。

能源中心品种:

若2018年12月26日未出现单边市,当日收盘结算时起原油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6%,自2018年12月28日交易时起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9%。

2019年1月2日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原油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下一交易日起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原有水平。

大商所品种:

自2018年12月26日结算时起,铁矿石品种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16%,豆油、棕榈油、玉米、玉米淀粉、乙二醇品种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12%;自2018年12月28日交易时起铁矿石品种涨跌停板幅度调整至7%,豆油、棕榈油、玉米、玉米淀粉、乙二醇品种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至5%;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豆粕、聚乙烯、聚丙烯、聚氯乙烯、鸡蛋、焦煤、焦炭、胶合板和纤维板品种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维持不变。

2019年1月2日恢复交易后,自各品种持仓量最大的两个合约未同时出现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各品种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分别恢复至调整前的标准,即:铁矿石品种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分别恢复至13%和6%;豆油、棕榈油品种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分别恢复至11%和4%;玉米、玉米淀粉品种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分别恢复至10%和4%;乙二醇品种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11%和5%;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豆粕、聚乙烯、聚丙烯、聚氯乙烯、鸡蛋、焦炭、焦煤、胶合板、纤维板品种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维持不变。

郑商所品种:

自 2018 年12月26日结算时起,PTA、菜粕、白糖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由原比例调整至12%。

2019 年1月2日恢复交易后,自品种持仓量最大的合约未出现涨跌停板单边市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上述品种各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恢复至调整前水平。

 

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与现行规则规定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执行。

 

特此通知。     

 

 

前海期货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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